您好,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主营产品: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深圳婚姻律师事务所

深圳罗湖专业处理子女抚养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价格

¥面议

起订量:1次

更新时间: 2024-08-15

发 货 地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1-26层

张律

身份证已验证

手机已认证

邮箱已认证

13267121127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给我发消息

在线留言
第 3 年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已验证

手机已认证

邮箱已认证

张律

13267121127

商铺信息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

𐁡𐁩𐁤𐁣𐁧𐁡𐁤𐁡𐁡𐁤𐁧

客 服:

本页信息为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为您提供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深圳婚姻律师事务所

产品参数
  • 华商律师事务所
  • 咨询服务
  • 深圳
产品优势
  • 深圳市哪里有律师事务所,选华商律所,擅长各类刑事辩护,侵权诉讼,丰富的诉讼经验,众多知名律师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深圳华商律所,专利侵权诉讼/辩护,房屋纠纷
  • 华商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其中既包括世界五百强的大型跨国公司,也包括各类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成长型民营企业;既包括传统的房地产、建设工程企业,也包括国内外知名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投资基金等各类企业,同时也为政府、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产品详情

  深圳罗湖专业处理子女抚养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知名离婚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理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的好评。具有多学科办案功底,横跨法律、财经两大领域。

  进行全面细致的法律分析和总结,成为同行操作指引。

  另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仍然不能提出离婚。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的离婚起诉权,不但是为了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也是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离婚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罗湖专业处理子女抚养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人不得干涉。”近年来,围绕婚姻家事类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婚姻家事类案件也是民事领域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涉及争议类型多样复杂,感情、据收集、事实认定以及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因素均会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由此,高院民一庭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48个实务解答,并作了重点分析。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在诉讼中,当事人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后,第三人是否能以该调解协议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再审?

  深圳罗湖专业处理子女抚养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答:若有以上情况,没有鉴定机构的结论明被告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反诉?是否应合并审理?答: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离婚后,一方能否继续承租对方单位公房?答:未违反《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相关规定,一方可依法取得对公房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可继续承租对方单位的公房。

推荐新闻

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来源商铺的所属发布者完全负责,中科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 建议您在搜索产品时,优先选择带有标识的会员,该为中科商务网VIP会员标识,信誉度更高。信息侵权/有误,申请删除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1-26层 网址:http://zhangjunjie1688.zk71.com/

主营产品: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深圳婚姻律师事务所。

相关行业分类:广告 金融中介 社区家政 旅行社 人才中介 物流快递 移民中介

全国热门城市:

附近城市:深圳

技术支持:中科商务网     ICP备案号:粤ICP备12005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