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离婚律师咨询
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解决民事纠纷。在争议当事各方无法协商解决或者无法调解解决的情况下,当事一方或多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解决争议调解或判决的一种方式。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您碰到经济纠纷(如债权债务、工程贷款、企业借款、民间借贷等问题),华商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推荐,并为您提供解决方案。华商律师事务所团队具备广泛的经验和知识,能够帮助您解决各种复杂的经济纠纷。我们的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咨询和专业建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无论是通过谈判、调解还是诉讼等方式,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争取解决方案。您可以放心地将经济纠纷交给我们,华商张律师将为您提供高效、可靠的服务,以解决您的问题。
招商离婚律师咨询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招商离婚律师咨询
案例二:买卖双方及中介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了支付定金、购房款及交房、房屋过户的时间,在买方支付了定金及中介费后,卖方因房屋涨价毁约继续履行交房义务,我们代理买方诉至法院,除了定金及中介费,我们还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主张了购房款20%的违约金近10万元,法院也都一一支持了,由于买方当时只支付了定金,并未支付购房款,因此对于我们主张的房屋溢价损失法院并未支持。实际上,在北京、浙江等地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违约方需要赔偿房屋溢价损失,但是西安支持溢价损失的案例并不多,条件也尚未成熟,的几例支持的,还都是酌情支持,并未按照实际的溢价损失支持,但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毁约需要承担不利后果,虽然目前西安并未形成支持溢价损失的法律规定及惯例,但是在未来的几年,市场经济下诚实守信原则将被日益注重,违约成本也会水涨船高,进而逼迫人们遵从诚实守信原则交易,切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