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遗产继承方面律师
12年+执业经验,婚姻家事部主任律师,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高.级合伙人,美国佛蒙特法学院访问学者,有境外游学经历,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擅长处理同居、结婚、离婚、抚养、继承等法律纠纷及财富传承等婚姻家庭风险防范,经办离婚、抚养权争夺、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及企业控制权争夺等纠纷类案件近千件,凭借精湛的执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在多年的办案经历中,善于从众多实务案例中总结经验,在离婚财产分割(含股权)、子女抚养、损害赔偿、出轨等问题上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深谙深圳各区法院离婚诉讼程序和各类经典判例,能够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合法利益。很多当事人在二审阶段改请刘律师代理其案件。
擅长处理华为、腾讯、康佳、深航南航、中海油等公司员工、高管、股东的离婚纠纷,以及身处国外与国内配偶的离婚纠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时间为判断依据。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照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桥遗产继承方面律师
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近亲属。其中因重婚而申请宣告无效的,除了当事人和近亲属外,基层组织也可以作为申请主体。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婚姻无效案件不适用调解,唯一的裁判方式就是判决,且该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不准许撤诉。按《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对于婚姻效力的问题,人民法院应依职权主动进行审查,只要查明属无效婚姻,应直接作出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不予准许。
新桥遗产继承方面律师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原则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内容。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很大部分主要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领域。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进步,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观念也在急剧变化,很多封建思想被抛弃。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加强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平等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不能违反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要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传统人身依附思想和“三从四德”封建思想的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