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园深圳诈骗罪辩护律师
多头转账平账,出借人往往借助案外人的账户,通过多个账户间转账,制造资金来源合法以及实际交付借款的假象;他人收息,出借人借用他人账户收取高利,以切断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关联性。“套路贷”主要通过上述手段虚增债务金额、暴力催讨来获取非法利益,只要对“套路”手段有所了解,即可在借贷中保留据,提出抗辩。对出借人而言,要依法从事民间融资活动,通过“套路”手段企图谋求违法高利,触犯法律底线,终将败露,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于广大民众而言,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寻求金融渠道获取资金,从根源上避免被“套路”,若已陷入“套路贷”陷阱,要积收集据,实事求是陈述客观事实,以利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正确判定责任。
在刑事辩护方面,我们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罪轻辩护等服务。无论是深圳刑事案件的被拘留还是需要刑事律师的人,华商律师事务所张律师都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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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编造虚假项目、进行虚假宣传、高额回报等方式,使出借人出借款项、理财投资的,公众应当理性对待,不要贪图高利而出借款项。只有借条能要求还款吗?借条是借款意思表示直接的据,但是原告仅凭借条主张借款,若被告抗辩未收到借款的,原告需要进一步举明借款已经交付给借款人。法院将根据借款金额、款项交付方式、当事人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人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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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套路贷”?“套路贷”,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规避法院对借贷合法性的审查,利用当事人急需资金的需求,制造据链闭环,以此获取非法利益。实践中,“套路贷”的具体表现有:虚构债权人,若出借人提供的借据系填空式格式借据,而借款人签署借据时未同时填写债权人信息,则可能引发假借他人收款以及一债两诉风险;虚增债务金额,出借人通过预扣利息、手续费、金等形式减少实际交付金额,且往往通过现金形式交付,可能导致借款人举明实际交付金额少于借条记载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