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过失伤害罪律师
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院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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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种类繁多,涉及的范围广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流转过程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因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常见的合同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除此之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大量的无名合同。合同纠纷案件具有财产性特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以价格为前提的产品、服务、技术成果等标的的交换,并非孤立的行为,而是连串的交易。不管这种交易关系的主体是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还是法人之间;不管这种交易关系的客体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还是个人私有的财产;只要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所发生的纠纷都涉及财产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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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论等。民事方式区别于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直接干预合同纠纷,这与民法典平等的理念是不符合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大量存在的行政干预,目前仍然存在,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的,刑事方式是国家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合同一旦需要通过刑事方式解决,就不能称之为合同纠纷了。而是刑事案件,当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很多,对于此类情况,应以诈骗案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