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知名离婚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理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的好评。具有多学科办案功底,横跨法律、财经两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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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答:亲子鉴定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若当事人坚持拒鉴定,可依照原《民事诉讼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据明一方当事人持有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据的内容不利于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现参照2019年修订《民事诉讼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一方当事人控制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事实负有举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综合全案的其他据及案情作出是否具有亲子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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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会怎么处理?答: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何为“家庭暴力”?答: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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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答:二者属不同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适用什么程序?答:宣告婚姻无效属非讼案件,人民法院可适用诉讼程序的规定予以裁决。将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与婚姻无效问题分开处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上二者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是无过错方,双方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