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湖离婚子女抚养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知名离婚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理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的好评。具有多学科办案功底,横跨法律、财经两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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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门协议离婚,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夫妻一方不履行在门主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答:当事人虽然达成协议,但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依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查清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状况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决。当事人不能依据离婚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需另行起诉,法院确认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平湖离婚子女抚养
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答:二者属不同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适用什么程序?答:宣告婚姻无效属非讼案件,人民法院可适用诉讼程序的规定予以裁决。将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与婚姻无效问题分开处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上二者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是无过错方,双方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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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8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情形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