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井律师刑事辩护网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知名离婚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理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的好评。具有多学科办案功底,横跨法律、财经两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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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答: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答:法定继承也叫无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方式的一种,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均按法律规定进行的继承方式。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如何分割?答:《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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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答: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诉讼人?答: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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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参照《民法典》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债权人追索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案件,如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法院如何判决?答: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放弃继承无效,通知继承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判决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实际财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