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取保候审辩护律师
既然是协商,不可避免的守约方或者债权人是要作出适当的让步,如债权减少、或者分期、或者延期交付等,故在协商前守约方或者债权人应当预先有调解方案,明确调解的底线后再与对方协商,切不可一退再退。是,在自然人的金钱债务纠纷中,一定要对方提供明确的身份信息,身份号码是一定要对方提供,当然好是可以给对方的身份拍照。为合同之后的履行,可尽量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担保人担保或者财产抵押等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起诉,不过起诉时需要先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向该法院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法院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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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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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种类繁多,涉及的范围广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流转过程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因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常见的合同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除此之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大量的无名合同。合同纠纷案件具有财产性特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以价格为前提的产品、服务、技术成果等标的的交换,并非孤立的行为,而是连串的交易。不管这种交易关系的主体是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还是法人之间;不管这种交易关系的客体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还是个人私有的财产;只要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所发生的纠纷都涉及财产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