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湖离婚律师咨询免费
12年+执业经验,婚姻家事部主任律师,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高.级合伙人,美国佛蒙特法学院访问学者,有境外游学经历,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擅长处理同居、结婚、离婚、抚养、继承等法律纠纷及财富传承等婚姻家庭风险防范,经办离婚、抚养权争夺、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及企业控制权争夺等纠纷类案件近千件,凭借精湛的执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在多年的办案经历中,善于从众多实务案例中总结经验,在离婚财产分割(含股权)、子女抚养、损害赔偿、出轨等问题上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深谙深圳各区法院离婚诉讼程序和各类经典判例,能够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合法利益。很多当事人在二审阶段改请刘律师代理其案件。
擅长处理华为、腾讯、康佳、深航南航、中海油等公司员工、高管、股东的离婚纠纷,以及身处国外与国内配偶的离婚纠纷。
不管是夫妻反目,还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其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与之相对应的是,婚姻家庭生活的内容是的,当发生矛盾时,对与错的区分往往并不容易,事实往往比较模糊。因此,纠纷的调解,应当公平优先。应当对家庭成员各自的优缺点以及在家庭中的贡献作出基本的衡量,在此基础上建立双方协商的可能。只有有效贯彻公平原则,才能使得双方对调解建立信任,并愿意通过调解寻找可能的纠纷解决方案。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基本的人权,也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人都无权干涉。因此,我们在开展调处工作时,要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对各种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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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还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答:复婚是指双方离婚后又恢复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也按照结婚登记的有关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如果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活的,双方婚姻关系得不到法律承认,仍属于未婚同居行为。哪些情况禁止结婚?答:《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什么是直系血亲?什么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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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情形《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律虽然限制男方的起诉权,但在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从审司法审判实践及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情况。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