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保税离婚案律师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知名离婚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理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的好评。具有多学科办案功底,横跨法律、财经两大领域。
进行全面细致的法律分析和总结,成为同行操作指引。
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其中“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是指女方对男方有生命、健康的威胁,或女方承认婚后与他人有婚外性行为而怀孕并已查明属实,双方不能继续共同生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答: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的财产”包括以下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深圳福田保税离婚案律师
离婚诉讼进行调解。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婚姻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代理权限受限制。在婚姻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只能接受一般代理,不能接受授权代理,即代理人不能就是否离婚或不离婚等身份权进行代理处分,婚姻当事人也不能对此进行授权,否则其授权或代理无效。对婚姻诉讼中涉及的财产问题,可以进行授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诉讼中,其监护人的代理人权限不受此限。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可以进行选择。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深圳福田保税离婚案律师
夫妻一方依法被宣告失踪的,婚姻关系继续存在;夫妻一方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未到场被缺席审判的,婚姻关系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依法解除。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依据规定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单独起诉要求赔偿但不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在举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有权要求另案起诉。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一并处理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合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