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师事务所咨询
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我们的律师首先会与被告进行详细的面对面咨询,了解案情和被告的诉求。我们会展开全面的调查工作,收集证据、查找目击证人、借助专业鉴定机构等,为案件提供有力的辩护材料。我们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从法律角度审查案件,寻找被告的辩护点和优势,并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
在实践中虽然法院是居中裁判的,但时常会不自觉的站在公诉人的一边,至少有这样的倾向。被告人此时处于被审判的,尽管法庭允许被告人自由陈述,但多数被告人不能,也不敢放开为自己辩护。害怕辩护不成反而落个态度不好,不愿接受法律的制裁的结。而律师则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在法庭上将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说的话,律师可以代替他说出。从而避免被告人因为害怕落个态度不好的结而不敢为自己进行辩护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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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我们更多地从律师本身这一内在视角来讲刑事辩护化,今天我们跳出律师视角,从外在角度来俯视这一问题。首先,刑事辩护化能否扩大刑事法律服务的业务总量?也就是说,能否创造刑事法律需求?以技术进步为例,深海技术可能带来深海旅游,太空技术可能带来太空旅游。那么,刑事辩护技能的提升能否带来刑事辩护业务的扩大?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因为每年的案件量是一定的,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也是一定的,即使提升刑事辩护技能,从整体来看,刑事辩护市场并不会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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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认为,刑事辩护化的根本价值不在于争夺市场或者扩大业务,而在于提升整个刑事辩护的质量,尽大可能地让公民在面对国家追诉时无罪不被判刑、有罪罚当其罪,在诉讼的全流程中得到保障,地保障公民的自由和尊严。这才是刑事辩护化真正的价值所在。尚权律师事务所之所以能坚持17年举办尚权刑事辩护,这就是根本原因。在刑事辩护业务萎缩的情况下,我们厚启律师事务所仍然坚持刑事所的定位不变,也是基于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