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刑事律师事务所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知名离婚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理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的好评。具有多学科办案功底,横跨法律、财经两大领域。
进行全面细致的法律分析和总结,成为同行操作指引。
婚姻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很多寻求帮助者来做婚姻家中心理辅导,关键难题便是夫妇沟通不畅。 外遇 婚姻中大爱情困境,外遇。有部分寻求帮助者,来做婚姻家中心理辅导,处理的便是这一难题。恋人或是夫妇之间的分歧和争执引起的消心态,进而造成积心态的欠缺。将婚姻大事提上日程上去促使男人女人彼此父母首位次碰面。而彼此爸爸妈妈碰面谈哪些则是子女较为担忧的难题。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我们所处理的民事案件中常见的一类,与其他类型民事案件相比较,大多数人会认为婚姻案件相对来说要简单并容易处理些,但随着《婚姻法》的修改和配套司法解释的,大量新的规定和理念出现,如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离婚损害赔偿等等,这给我们的办案带来了新的要求。下面,我就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适用这些新规定及婚姻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与大家进行共同学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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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司法实践中,同居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另一种是婚外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婚姻法解释一》施行前,这两种同居均定性为非法行为。《婚姻法解释一》施行后,对同居关系的法律性质的认识有了变化,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注意区别对待。按现行的法律规定,非婚同居是一种非法行为,而是未婚男女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一种选择,《婚姻法》不鼓励、不禁止。对此类同居关系存在与否、解除与否,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该关系不产生身份法上的权利义务,对此类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婚外同居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当事人请求解除此类同居关系时,应当受理并一律予以解除。不论是非婚同居还是婚外同居,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受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按婚姻法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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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二婚生子女一随原告、一随被告时,因二子女年龄有差距,是否还要判决抚养较大子女一方补偿子女年龄差距部分的抚养费予另一方?答:从公平角度出发,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负担能力等情况,结合当事人的意见,人法院可以酌情处理。已逾 18 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有权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答:父母没有为其提供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哪些?婚姻家庭纠纷主要类型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