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园山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
12年+执业经验,婚姻家事部主任律师,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高.级合伙人,美国佛蒙特法学院访问学者,有境外游学经历,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擅长处理同居、结婚、离婚、抚养、继承等法律纠纷及财富传承等婚姻家庭风险防范,经办离婚、抚养权争夺、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及企业控制权争夺等纠纷类案件近千件,凭借精湛的执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在多年的办案经历中,善于从众多实务案例中总结经验,在离婚财产分割(含股权)、子女抚养、损害赔偿、出轨等问题上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深谙深圳各区法院离婚诉讼程序和各类经典判例,能够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合法利益。很多当事人在二审阶段改请刘律师代理其案件。
擅长处理华为、腾讯、康佳、深航南航、中海油等公司员工、高管、股东的离婚纠纷,以及身处国外与国内配偶的离婚纠纷。
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婚前法律服务:婚前协议、婚前辅导、婚前调查、同居关系、彩礼方案;
婚内法律服务:婚内协议、婚内调查、分居协议、财产方案、婚内辅导;
离婚法律服务:离婚协议、离婚谈判、离婚诉讼、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继承法律服务:遗嘱见证、法定继承、遗赠扶养、继承诉讼、涉外继承;
家族法律服务:风险隔离、私人信托、家庭基金、家族企业、离岸信托;
私人法律顾问:咨询顾问、策略指导、调解谈判、文书起草、陪谈解答;
答: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2、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3、有婚生子女的,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满足上述条件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给离婚。如对上述条件之一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答: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深圳园山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
夫妻一方依法被宣告失踪的,婚姻关系继续存在;夫妻一方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未到场被缺席审判的,婚姻关系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依法解除。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依据规定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单独起诉要求赔偿但不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在举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有权要求另案起诉。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一并处理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合并处理。
深圳园山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
对无效婚姻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的处理,与宣告婚姻无效分别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制作两份法律文书,一份是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书,另一份是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调解书。如果未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可以制作两份判决书,一份不得上诉(关于婚姻效力的),一份可以上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这两部分也可以揉和在一起制成一份判决,但在判决主文后面交待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内容已生效,不服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的判决内容可以上诉。